您现在的位置 : 首页 > 公示通知

公示通知
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扬州地区2007区域勘探开发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

发布:admin 发布时间:2024-10-27 浏览:348次

2024年10月25日,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组织召开了“扬州地区2007区域勘探开发项目”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。与会人员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介绍及验收监测工作汇报,核查了环保设施运行情况,查阅了相关资料,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:

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(一)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

本项目开发区域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码头庄。本项目建设内容为:新钻油水井9口。该项目于20087月实施,已钻井4口(庄2-61、庄2-62、庄2-63、庄2-64),并已通过扬州市环保局组织的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。本次建设庄2-65、庄2-66、庄2-67、庄2-68井,新建井口装置4套。

(二)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

2007年3月5日,江苏油田分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《扬州地区2007区域勘探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2007年4月18日取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(苏环表复〔2007〕66号)。

2024829日,公司已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,编号:9132109172059808X8020W

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、运行过程中,无环境投诉、违法和处罚记录。

(三)项目投资情况

本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,环保投资95万元,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.7%

(四)验收范围

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庄2-65、庄2-66、庄2-67、庄2-68油水井4及庄二中转站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。

、工程变动情况

对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,本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发生以下变动:钻探油井口加设套管气回收装置,减少无组织轻烃挥发。

对照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(环办环评函[2020]688号)等文件要求,上述变动不属于“重大变动”,纳入竣工环保验收管理。

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

1.废气

本项目作业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气。施工采用了湿法作业抑制扬尘,减少扬尘产生量;施工作业避开大风天气,并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,减少浮尘产生;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,车辆上路前进行清扫,严禁车轮带土上路,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,减缓行驶车速。

庄二中转站2台燃气加热炉已安装低氮燃烧装置,烟气分别经15m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。

2.废水

作业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、施工作业废液、压裂废液、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。钻井废水及泥浆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,无外排;施工期作业废液主要为洗井废水,由罐车拉运至废液处理站处理,达标后回注地层,不外排;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井场厕所,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。

3.噪声

作业期噪声主要为井场挖掘机、吊管机、钻井机等施工机械、车辆噪声。本项目选择低噪音设备、施工机具定期检查维修、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。

4.固体废物

本项目作业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固废、施工费料、生活垃圾。水基钻井泥浆和岩屑经泥浆不落地设备处理后,产生的废弃泥浆、岩屑交给下游单位制成建材;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,剩余肥料由环卫部门处理;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。

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。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(HW08 071-001-08),收集后依托黄四联合站的300m2危废库暂存,委托金湖华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转运处置。

、验收结论
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“扬州地区2007区域勘探开发项目”已部分建成并投入生产,公司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。验收期间,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,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排放,固废规范处置,不存在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规定中不予验收合格的情形。

验收组同意“扬州地区2007区域勘探开发项目”中所包含的庄2-65、庄2-66、庄2-67、庄2-68油水井4口及庄二中转站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。

、后续要求

1、加强厂区生产和环境管理,完善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。

2、定期实施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。

3、按规定落实自行监测、管理台账及信息公开等要求。

4、本次为建设项目的阶段性验收,待项目建成后须及时完成项目的整体环保验收相关手续。

六、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

公示时间:20241027--20241116日(20个工作日)。

联系人:罗总

联系电话:15152321975    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