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1#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扬州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1#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451#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
建设地点:邗江区漕河路与史可法路交叉口东南角
建设单位:扬州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19年02月28日-2019年03月28日(20个工作日)
联 系 人:李主任
联系方式:1586133778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