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扬州市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的通知(扬府办发〔2022〕14号)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生态科技新城、蜀冈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,市各委办局(公司),市各直属单位:
《扬州市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2月1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生态科技新城、蜀冈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,市各委办局(公司),市各直属单位:
《扬州市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2月1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