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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政策

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》的公告

发布:admin 发布时间:2020-01-13 浏览:2086次

公告 2020年 第5号

 

   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管理,更好地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,现批准《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  《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》(HJ 8.2 -2020)

  本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
 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测》(HJ/T 8.2-94)废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 

  生态环境部

  2020年1月10日

 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监测站(中心),中国环境监测总站,环境标准研究所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月13日印发